同居者分手,房子能不能进行分割
[律师回复] 同居者分手时,房子分割问题常让人头疼,具体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同居前用个人财产买的,还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是人家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资格分。像有人在同居前全款买了房,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就归他。
要是双方在同居期间一起出钱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算两人按份共有。分割时按出资比例来,要是双方对出资比例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就按各自出的钱确定;确定不了出资额的,就当作两人等额享有。
要是一方出钱买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看成是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子就属于两人共同共有。分手时,两人可以先商量着分割;商量不拢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双方对房子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判决。
如果房子是一方以个人名义租的,同居时两人一起住,这房子不算双方共同财产,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不过,对于同居期间一起付的租金等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