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庭做完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解析:
一般而言,劳动争议仲裁庭的审理过程为期45天以内方可告以圆满结束。
然而若案件过于繁杂或涉及多项争议点而必需延长审理期限时,这样的延长期也被严格限制在15天之内。
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具体的审理周期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变动。通常情况下,从当事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至最终裁决结果的公布,大多数案件都能够在大约两个月的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