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屋产权证如何办理的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展开此项业务之前,首先,双方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离婚协议书、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原始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的证明文件。
其次,在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共同前往房产所在的区域性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申请,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业务。在办理流程之中,需依据规定填写所需的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提交所需要的全部资料。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若所有条件满足,那么便可以顺利地完成房屋产权证的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