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刑事证人不出庭,书面证言如何用
[律师回复] 当证人无法出庭时,书面证言的使用是有法定规矩的。咱们得搞清楚这些规矩,不然这书面证言可能就没法用。
先说合法性。书面证言得是通过合法手段得来的,不能靠暴力威胁这些不正当的方法去收集。就好比你不能逼着证人写他不想写的内容,不然这证言就不合法,不能在法庭上用。
真实性也很关键。得看看证人和案件里的当事人以及案件本身有没有利害关系。要是证人跟一方当事人关系不一般,那他写的书面证言可信度就可能打折扣。而且,不能光看这一份书面证言,还得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要是和别的证据能对得上,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那这书面证言就比较靠谱;要是和其他证据矛盾,那就得再仔细调查调查。
关联性也不容忽视。书面证言得和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有关系,能起到证明作用才行。要是说了一堆和案件没关联的事儿,那这证言就没用。
在法庭上,公诉人、辩护人或者当事人都能向法庭宣读书面证言。对方当事人可以对证言提出意见,说说哪里不合适。要是对方对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疑问,法庭可能会要求提供别的证据来证明,或者直接询问证人。
要是书面证言问题很大,比如证人没正当理由不出庭,又没法证明证言是真的,那法庭很可能就不会采纳这份书面证言。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需要用到书面证言,一定要确保收集过程合法,还得注意审查真实性和关联性。尽量多收集其他证据和书面证言相互印证,这样在庭审中才能增加自己陈述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