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立案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本质上属于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目前没有单独设置专门的立案流程,直接套用普通民事诉讼的通用立案标准即可,结合现行民事诉讼法和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类案件的立案要求可以梳理出几项核心内容。
首先是原告要和本次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都是之前被恶意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当事人,大多是被侵害合法权益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自身的正当权益已经因为对方的恶意起诉行为受到了实际损害,这样才具备合格的原告主体资格。
接下来要有明确的被告,指向的就是之前主动发起那起不当知识产权诉讼的主体,对方的身份信息必须清晰可核实,不能出现身份模糊、指向不明的情况。
然后原告要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同时讲清对应的事实和理由,常见的诉请包括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其中也涵盖原告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这类主张不能只空口陈述,还要拿出能证明对方存在恶意的相关事实,比如对方用不正当手段伪造权利凭证,明知道自己的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然执意发起诉讼,或者起诉的真实目的是贬损原告的商业信誉这类情况,用这些内容来支撑自己的诉求。
最后这类纠纷要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同时你选择提交材料的法院对这起案件确实有管辖权,这类案件一般要交给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庭,或者本身具备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处理,要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对应规则。
提交立案申请的时候,原告还要准备好对应的基础证据,包括对方此前发起那起知识产权诉讼的裁判文书,能证明自身实际受损的凭证,还有能体现对方主观恶意的初步证据,比如对方伪造的权利证明,或者明显不符合常理的起诉行为记录,这样才能满足法院立案阶段的实质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