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看守所最长能羁押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在刑事案件中,很多人关心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长。实际上,这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阶段有不同规定。
侦查阶段,通常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到了还没结束,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满了还没侦查完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满了仍未侦查终结,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后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一般一个月内做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天内做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十五天。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等,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最高法院批准。
所以刑事案件在看守所的最长羁押时间难以准确界定,多次延长后有可能达到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