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证宅基地房产纠纷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农村地区无证土地纠纷的调查及处理措施:首先,双方应尽可能先行对争议事项展开友好协商;若协商难以达成共识,可以求助于乡镇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介入并进行调解工作;其次,如有约定的仲裁条款存在,则双方当事人亦可据此申请仲裁机构介入解决争端;最后,在以上各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双方可诉诸法律途径,向所在区县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第六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