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著作权善意取得该用什么办法
[律师回复] 著作权善意取得是指在对方没有权利处分著作权的情况下,受让人因为善意而获得了著作权相关权利。不过,要认定这种情况,得综合考虑多个方面。
先说说受让人的主观善意。这里的善意,就是说受让人在获得权利的时候,既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处分人没有处分权。判断是不是善意,要结合转让交易时的具体情况。要是处分人拿着能让受让人相信他有权利的证明文件,有合理的权利外观,就可以认定受让人是善意的。比如原著作权人曾经出过授权书,让受让人有理由觉得处分人能处分。
合理价格有偿转让也很重要。这意味着受让人付的钱要和著作权的市场价值差不多。要是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法院可能就会怀疑受让人是不是真的善意。认定的时候,可以参考市场上同类著作权交易的价格。
还有就是要完成权利转移手续。如果著作权转让需要登记之类的手续,那得等登记完成了,才能认定构成善意取得。登记是一种公示的方式,能表明权利归属已经转移。
在司法实践中,对著作权善意取得的认定是比较谨慎的。毕竟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一样,得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