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侵权时举证责任该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一)消费者应保留能证明使用产品的证据,像购买凭证,以此证明侵权行为;保留就医记录等证明自身受到损害的证据,完成对损害结果的举证;同时说明损害可能是由产品导致,以此证明两者间的因果关系。
(二)生产者若想免责,要证明产品未投入流通,或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不存在,或者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无法发现缺陷。
(三)销售者若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和供货者,需承担侵权责任;若要证明自身无过错可不担责,要对自己无过错进行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一千二百零四条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