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被退回多少次能终结鉴定
[律师回复] (一)当鉴定被退回时,首先要向鉴定机构确认具体退回原因。常见原因是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明确原因后才能针对性补充材料。
(二)根据鉴定机构的要求及时补充材料。补充时需确保材料真实合法,避免因材料虚假或取得方式不合法导致鉴定直接终止。
(三)若多次补充材料仍无法满足鉴定条件,或出现委托事项超出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不可抗力等情形,鉴定机构可能终止鉴定。此时可与鉴定机构沟通终止原因,若有异议可向其主管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为《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内容如下: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