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欠款能否追究到股东
[律师回复] 通常来讲呀,有限公司呢,是要用它全部的资产去对债务承担责任的,而股东呢,仅仅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度来对公司承担责任哦。不过呢,要是出现了下面这些情况,那就有可能会去追究股东的责任啦。
其一呢,如果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那时候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啦。
其二呀,要是公司的注册资本不真实,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那在未出资的这个范围之内,股东就得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呢。
其三呢,当公司解散之后呀,如果股东恶意地处置公司的财产,给债权人带来了损失,或者是没有按照规定依法进行清算,还拿着虚假的清算报告去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主张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是会依法给予支持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