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主动办理取保候审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1、决定阶段:要是检察院觉得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像可能只判管制、拘役,或者能单独用附加刑;也可能会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等情况,就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具体负责案件的检察官会写一份申请取保候审的报告,把理由和准备采用的保证办法详细写清楚,之后交给检察长审批。
2、执行阶段: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后,会弄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交给公安机关去执行。公安机关会向犯罪嫌疑人宣读这份决定书,让他签字、按手印。同时,会告诉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的规定,比如没有经过执行机关同意,不能离开自己居住的市、县;要是住址、工作单位或者联系方式有变化,要在24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
3、保证方式: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找保证人,另一种是交保证金。如果选择保证人保证,检察院会查看保证人符不符合条件,比如和这个案子没关系,有能力履行保证责任等。要是选择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就得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4、监督与解除阶段:在取保候审期间,执行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等取保候审的时间到了,或者发现不应该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检察院会马上决定解除取保候审,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并且把保证金退给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