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申请怎么操作
[律师回复] 在离婚冷静期内想要撤销离婚申请,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操作办法。
要是夫妻两人都改变主意不想离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给大家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之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两人就可以一起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还有那张《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办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了之后,要自己亲手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核实,确保信息没错之后,就会给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以及《离婚登记档案》这些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而如果是夫妻中有一方改变了想法,不想离婚了,那不想离的这一方,可以带上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办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同样要亲手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也会按照上面说的流程来办理撤回手续。这一操作完成后,离婚登记程序就结束了,两个人还是法律上的夫妻。
法律建议就是在决定要离婚时,一定要慎重,经过冷静思考,避免在冲动下做出离婚申请,要是冷静期内反悔了,就按照规则及时去撤销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