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只起诉连带保证人法院会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假如有个债权人,他要是只把连带保证人给告了,一般来说法院都会受理这事儿。为啥?因为连带保证人承担的是那种连带清偿的责任,这就意味着债权人有权利选择只去找连带保证人要权利。
当连带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他可是有权利去找债务人追偿的。要是债务人还有财产可以用来执行,那法院在执行的时候,就会先去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要是这些财产还不够还清债务的话,那不够的部分就再由连带保证人来承担。可要是债务人压根就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了,那债权人就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把全部的债务都给承担起来。
总的来说,债权人要是只起诉连带保证人,这并不会影响到他权利的实现,只不过在诉讼的对象和执行的顺序上会有点不一样罢了。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要是发现质量有问题,你既可以找卖东西的人,也可以找生产东西的厂家,反正最后你的权利都能得到保障,只是走的途径和先后顺序有所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