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刑事赔偿怎么补偿
[律师回复] 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刑事赔偿申请后,需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作出决定过程中,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可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数额,依照法律第四章的规定与赔偿请求人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予以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于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于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同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任何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可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相关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本身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刑事赔偿争议处理完成前,涉及的赔偿方式与具体金额,需严格对应案件实际情况和现行法律规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