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哈我在工地上班时间,看见工友摔伤了,我就从架子上往下跳下去扶他,结果把我的脚摔伤了,我这种情况老板有责任不。
[律师回复] 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为救助工友而受伤,属于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老板应承担的责任
赔偿责任: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老板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即你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此外,若你因伤需要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由老板支付。还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