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追加被告妻子执行
[律师回复] (一)首先要明确债务性质。仔细查看债务形成时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有无追认等情况;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看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二)若债务以个人名义所负,债权人积极收集证据。比如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像共同购买房产等)、共同生产经营(如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等)的相关材料。
(三)债权人向执行法院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按法院要求准备好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