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方挑衅,对方先动手,我方还手,属于什么行为!我方未实际性伤害对方,对方我我方多出有伤口,什么行为!
[律师回复] 您好,对方先动手、您还手,法律上并不当然算互殴,也不当然算正当防卫,要结合起因、手段、强度及有无防卫意图综合判断。
一、怎么区分防卫与互殴
依《刑法》第二十条及2020年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九条,需综合案发起因、谁激化冲突、是否使用凶器、暴力是否明显不相当来判断。对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您已努力避免冲突而对方仍继续侵害的,您的还击一般应认定为防卫;因琐事双方均不克制、互相攻击的,则多认定为互殴。
二、可能的法律后果
①构成正当防卫且未过限的,不负刑事责任;②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对方重伤、死亡的,属防卫过当,应负刑责但可减轻或免除处罚;③认定为互殴的,按伤情处理:造成轻伤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未达轻伤则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处拘留、罚款。
三、现在应当做的
①立即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鉴定结论直接决定案件走向;②保存监控、聊天记录、在场证人联系方式;③就医并留全票据。您方便说明双方伤情、有无使用工具吗?我据此判断更接近防卫还是互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