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想资询我的车北一南正常行驶,也没有超速,他是公交车从南一北,往西方向有一个三叉路口,他应该是左转湾,他是提早转湾的,早已经超过实心黄线,在我的车道上,第一辆公交车我路口匹好碰上,我车辆慢下打了左向让他们先走,没有想到后面跟了一辆公交车,距离前面一辆5-6米远远,我一看又打了右方向走了自己的车道,第二辆公交车马上刹车停了下来,我也按自己车道走了。没有任何的擦碰。这是21号发生的,今天是24号交警打我电话叫我交警队,去看公交车行车记录仪?他说他们紧急刺车,车上有旅客碰撞,
请问老师,我有哪个方面的责任?
[律师回复] 从你的描述看,你正常行驶没超速,是公交车越实线违法转弯占你的车道,你避让后回归自己车道,没发生任何擦碰。第二辆公交车紧急刹车导致旅客碰撞,这是它跟车过近、处置不当造成的,和你的驾驶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交警叫你看记录仪是正常调查,你配合去就行,如实说明情况,提供你的行车记录仪,主张你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