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车子在4S店修理,只因保险公司与4S店提出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不能接受,双方一拖再拖,直接影响到了客户的经济利益损失,己经有20多天因保险公司与4S店在双方理赔价格为理由,迟迟不能定损,又不能要客户提车出来,客户车子是做生意的买卖的,直接影响到了客户的经济利益损失,请问有关律师,保险公司与4S店是否应该赔钱
[律师回复] 你好,保险公司与4S店因定损价格争议拖延20多天,导致你无法提车、生意受损,可主张以下赔偿:
1. 停运损失:若车辆用于经营,可依据《民法典》要求赔偿合理的停运损失,需提供营运证明、收入流水等证据。
2. 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拖延定损,违反《保险法》及时理赔义务,可向银保监会投诉并索赔。
3. 4S店责任:若4S店因价格争议扣留车辆,可能构成侵权,可要求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
4. 先行提车:你可垫付合理维修费先提车,再向保险公司追偿,避免损失扩大。
建议保留沟通记录、停运损失证据,向保险公司和4S店发函催告,无果则起诉索赔。可携带材料来律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