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公司,口头实习期工资2000元,说正式工3000元,然后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三个月后公司付了我三个月实习工资,以不合格为理由将我解雇,我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要赔钱吗
[律师回复]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所在的单位未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到第三个月,单位需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试用期及工资问题
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工资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给你支付的实习工资若低于此标准,需补足差额 。
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雇的合法性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单位需证明你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且该录用条件需明确、量化、客观,并已事先告知你.
若单位无法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考核记录等,那么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雇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的情况是工作了三个月,不满六个月,单位需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单位是违法解除,所以需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此处的月工资是指你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你的工资一直是实习工资 2000 元,那就按 2000 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