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里有什么陷阱
[律师回复] 1、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时候,得小心下面这些坑。
对于补偿金额,协议有可能故意把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弄得含含糊糊,像少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把月工资基数压得很低;或者不把支付时间和方式说明白,能拖就拖,甚至干脆不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所以协议里的补偿得写清楚具体给多少钱、啥时候给、用啥方式给。
2、义务和责任方面也有陷阱。有些协议会把劳动者离职后的义务范围扩大,比如弄一些不合理的竞业限制条款,既不说明限制范围、地域和期限,也不说给多少补偿;或者要求劳动者承担不合理的保密义务,还不给保密费。
3、协议表述也可能有问题。协议条款可能用些模棱两可的话,让双方理解出现偏差。像“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这样的表述,要是劳动者之后发现自己权益受损了,想维权就难了;还有可能故意把解除方式弄混,把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写成劳动者主动辞职,这样劳动者就拿不到经济补偿了。
4、用人单位也许还会隐瞒信息,比如劳动者本来该有的权益,却不告诉劳动者,让劳动者在啥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签了对自己不利的协议。
劳动者在签协议之前,要好好审查协议内容,碰到不明白的条款,及时让用人单位解释清楚。要是有必要,也可以找专业法律人士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