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迫离职可获多少补偿金
[律师回复] (一)当职工被迫离职,要明确自己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精确到月,以此计算应得的经济补偿月数。工作满一年对应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则补偿半个月工资。
(二)计算自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就是月工资标准。
(三)了解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若自己月工资高于该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标准按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十二年。
(四)收集好被迫离职的相关证据,如单位违规通知、不合理工作安排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