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问题
[律师回复]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离婚起诉状:需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等,明确诉讼请求,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等,并概括双方结婚时间、生子情况、离婚原因等事实与理由,最后具状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提供结婚证原件.
身份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相关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若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还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财产相关证据:如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及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离婚的流程
立案 :
原告向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递交民事诉状 2 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等材料 ,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并交 2 套复印件,一套存入法院案卷,一套发给对方 。
法院立案庭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费。原告缴纳诉讼费后,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送达与答辩 :
法院在立案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 日内提交答辩状。
调解 :
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法院会在庭审前组织调解,若对方同意离婚,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或者开庭时也会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调解成功的,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后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可能做通双方工作,不离婚,结案。
开庭审理 :
若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
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 。
再进行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判决:根据庭审情况,法院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最终发《民事判决书》。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原告也无法提供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那么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 6 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