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房情况下物业费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没交房时,物业费的承担要看具体情况。
要是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像房子没达到交付标准,造成业主不能按时收房。按照《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和物业签的前期合同、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签的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但这种情况,未收房期间的物业费得开发商承担,直到房屋符合交付条件,业主不用掏钱。
如果房子已经符合交付条件,是业主自己的原因没去收房,像无故拖延收房。那从开发商书面通知办理交付手续的次月起,业主一般就得承担物业费了。因为这时物业已经按合同提供服务,业主不能拿没实际住进去当借口拒绝缴费。
要是业主对谁来承担物业费有争议,可以先和物业协商。要是协商没结果,业主可以收集证据,像房屋质量问题报告、开发商的收房通知文件等。之后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能去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