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诉讼费要多少
[律师回复] 债权人因债务纠纷起诉债务人时,涉及的财产类案件受理费,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诉讼费,是完全按照你提出的诉讼请求里写明的金额,对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分段累计计算出来的。
起诉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不管具体是几千,每件统一只需要交50元。要是金额超出1万元但还没到10万元,超出1万的那部分,就按2.5%的比例来算需要交的费用。再往上,超出10万到20万的部分,按2%的比例计算。超出20万到50万的部分,比例降到1.5%。超出50万到100万的部分,按1%收取。
标的额继续往上走的话,超出100万到200万的部分,按0.9%交纳。超出200万到500万的部分,比例是0.8%。超出500万到1000万的部分按0.7%计算,超出1000万到2000万的部分按0.6%算,要是总金额超过2000万,超出2000万的那部分统一按0.5%的比例收取。
这些只是基础的案件受理费。如果起诉的时候你要申请冻结对方的房产、银行卡做财产保全,或者需要找证人出庭作证,这些场景下还得额外交纳保全申请费,或是证人实际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这些费用要么按法院指定的法定标准算,要么按实际发生的合理金额结算。
最开始起诉的时候,这些费用都是由作为原告的债权人先预交给法院,等判决出来后,会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全部诉讼费。要是官司没有完全胜诉也没完全败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支持的胜诉比例,来判定原被告各自需要分担的具体金额。比如你起诉的欠款刚好是10万元,算下来的受理费就是50元加上超出1万的9万元乘以2.5%,总共是2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