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民事恶意诉讼乃是当事人故意以实质性的利益损失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为其行为之宗旨与意图,所依凭的途径则是通过精心设计谎言并制造虚假证据等手法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对于此类行为的判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发起诉讼的行为人并无正当且合理的事实与理由作为支撑;
其次,他们明知其针对特定对象的诉讼请求在法律及事实上均缺乏足够的支持;
最后但并非最次要的条件是,发起诉讼的动机并非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试图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伤害或者破坏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举例而言,当事人A明明知晓另一方B并未实施任何违约行为,仍然以违约为名发起诉讼,企图使B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