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银行债务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婚姻关系终止之际的金融债权分割问题时,通常会遵从如下几个基本准则进行处理:若某项债务由夫妻双方一并签署,或者其使用目的及用途与夫妻二人之间的日常生活和商业运作息息相关的话,则这部分债务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在婚姻期间所累积的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然而,如果有任何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属于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个人行为所催生的,并且该笔债务没有真正投入到家庭生活中的共同使用过程中,那么这样的债务应由实际借贷人独自负责偿还,而无需经过配偶方的同意以及参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