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互殴算得上故意伤害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未成年人之间互殴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这一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形进行判断。若在此类冲突中导致他人所受伤害程度达到了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重伤标准,并且参与互殴的未成年人均已年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六周岁,那么他们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了故意伤害罪。然而,同样在此种情况下,若未成年人造成的是轻微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且这些未成年人已经年满十六周岁,那么他们也有可能会被判定为触犯了故意伤害罪。但是,对于那些年龄尚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法律通常会给予其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