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工伤的评定标准具体是什么样
[律师回复] 眼睛工伤评定按《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执行。常见情形有:
若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属一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为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 或视野≤16%;双眼矫正视力<0.05 或视野≤16%,是三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 或视野≤3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双眼矫正视力<0.1 或视野≤32%,算四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 或视野≤4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 - 0.25;双眼矫正视力<0.2 或视野≤40%,属五级。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2;双眼矫正视力≤0.2 或视野≤48%,为六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双眼矫正视力≤0.3,是七级。
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4,算八级。
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5,属九级。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双眼矫正视力≤0.8,为十级。
工伤认定通常先由用人单位申请。若单位不申请,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之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专家组给出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