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不接收传票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1)对方拒绝签收传票时,法院能采取留置送达。送达人员邀请相关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记录拒收事由、日期,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后,将诉讼文书留在其住所,就视作送达。这保障了送达程序的有效性,即便对方故意不接收,也不影响诉讼流程推进。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通过这种公开的方式,给予受送达人知晓诉讼的机会。
(3)完成送达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这维护了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确保案件能公正裁决。
提醒:
起诉遇对方不接收传票不用慌,了解法律送达规定。若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