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罪案件里业务员该如何判刑
[律师回复]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里,业务员的判刑得综合多方面情况来判断。要是业务员压根不知道公司的行为是犯罪,只是按公司要求做正常业务,没参与到核心犯罪环节,通常不会被认定犯罪。打个比方,有些业务员只是负责简单的客户接待,对公司非法吸存的本质并不了解,这种情况下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要是业务员知道公司在非法吸存还积极参与,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那就算从犯。从犯会得到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待遇。具体怎么量刑,得看吸收存款的数额、涉及的人数以及造成的损失等。比如说,当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 100 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就达到立案标准了。
要是业务员在非法吸存活动中积极组织、策划,起主要作用,就会被当作主犯处理。主犯要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负责。
在实际审判中,法院还会考虑业务员有没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况。要是有自首、立功表现,能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把赃款退回来,减少损失,也能酌情得到从宽处理。
给业务员的法律建议是,如果发现所在公司有非法吸存的迹象,要及时抽身,避免卷入犯罪。要是已经参与其中,主动自首、积极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