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主动离职补偿金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若员工出于自身原因而选择自动辞职,那么通常公司并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然而,倘若雇主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的规定,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亦或是未能按时且足地支付员工薪资,甚至是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行为,从而迫使员工不得不离开岗位的话,那么该员工便有权利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将根据员工在当前公司所服务的年限来决定,每满一年就会支付给员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会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