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法院管辖权应怎样来确定
[律师回复] 当涉及购销合同纠纷要确定法院管辖权时,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有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情况。
先说约定管辖。签合同时,买卖双方能通过书面协议挑选管辖法院。可选的地方有被告住的地方、合同实际履行的地方、合同签的地方、原告住的地方、货物所在的地方等,这些地方得和纠纷有实际关联。不过,双方约定不能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矩。比如本来是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不能约定由高级法院管辖。只要约定符合这些条件,就按约定来确定打官司的法院,这样能让双方提前预知纠纷处理的地点。
要是没有约定管辖法院,那就适用法定管辖。因合同起了纠纷去打官司,被告住的地方或者合同履行的地方的法院有管辖权。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点复杂。要是合同里明确说了履行地点,那里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没说或者说得不清楚,如果争议是关于给钱的,收钱的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涉及交付房子等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情况,负责履行义务那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像那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马上结清的合同,交易发生的地点是合同履行地。
所以,遇到购销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时,先看看有没有有效的约定,有就按约定来;要是没有,就按法定规则办。商家在签购销合同的时候,最好明确约定管辖法院,这样能避免后续纠纷时在管辖地问题上耗费精力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