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史能否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解析:
具有吸毒历史经历并非取得保释候审的关键性决定因素。刑事审判过程中,能否获得保释候审主要依据罪行性质、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实际健康状况等多方面进行判断与考量。例如,若案件性质较为轻微,被告人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适用于其的附加刑处罚;倘若被告人同时患有重大疾病,失去了正常生活能力;或者存在孕妇或者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等特殊情况下,为了确保其不会对其他社会成员构成威胁,采取保释候审措施都是完全可行和适宜的。然而,在涉及繁重罪行和极大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下,即使被告人存在吸食毒品的历史记录,要顺利获取保释候审也是相当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