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时注明财产不分割,作为子女教育费,现在女方反悔不要大儿子
[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为你分析以下内容:
财产约定相关
当初协议注明财产不分割作为子女教育费,这是双方达成的一种约定。在法律上,这种约定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女方反悔,想要重新分割这部分原本约定用于子女教育费的财产,她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例如,如果出现了当初订立协议时无法预见的重大情况变化,导致继续按照原约定履行会显失公平等情况,她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变更或撤销该约定。但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原有的约定。
抚养权反悔相关
女方现在反悔不要大儿子,也就是不想直接抚养大儿子,这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问题。
法律规定的抚养权变更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女方反悔的处理方式 :如果女方没有上述法定情形,仅仅是自己反悔不想抚养大儿子,男方可以拒绝女方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如果女方因此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男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变更和财产问题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处理过程中,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当初的协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