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男生跟未满十八岁的女生在谈恋爱的时候发生了性关系,现在女方要求赔偿,男方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1.如女方已满14周岁,且双方基于恋爱关系自愿发生性关系,男方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女方要求“赔偿”,主张“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等,中国法律不保护“青春损失费”这类诉求,但如果是因性行为导致女方身体伤害(如怀孕、流产等)而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实际损失,女方有权要求赔偿。务必确认性行为当时女方是自愿的,且不存在任何胁迫、欺骗行为。如果存在任何强迫情节,性质将转变为刑事犯罪。2.如女方未满14周岁,无论女方当时是否同意,也无论男方是否知道女方的真实年龄,只要发生性关系,男方即涉嫌构成强奸罪(奸淫幼女),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