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浙江办理离婚吗?
[律师回复] 在浙江是否可以办理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为你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浙江,那么就可以在浙江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若双方户口都不在浙江,则不能在浙江的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
不过,自2023年6月1日起,浙江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全省通办”,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所以,如果被告在浙江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浙江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在浙江,同样可以在浙江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