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代位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要确保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并且债权确实到了该履行的期限,保留好能证明此关系及到期情况的凭证。
(二)核实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也到期了,收集相关合同、协议等能体现到期时间的材料。
(三)留意债务人是否消极不行使对相对人的权利,例如有无催促相对人履行义务的行为,可通过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固定证据。
(四)明确债务人的权利并非专属于其自身,了解法律规定中哪些属于专属权利,避免误判。
(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