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酒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假酒
[律师回复] (一)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关注案件是否达到立案标准,要着重收集关于销售金额以及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的证据。比如销售记录、库存清单等,以此判断是否达到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
(二)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需留意假酒导致消费者身体出现严重不适等类似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情况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消费者投诉等。
(三)对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关键在于确定假酒中是否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可通过专业的检测报告等作为判断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