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接收法院传票会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一)对于被告不接收传票,法院采取留置送达时,相关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有义务配合。这能保证诉讼程序顺利推进,也是维护法律秩序的需要。
(二)被告应重视传票,避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法院沟通说明,申请延期或其他处理方式。
(三)在面临诉讼时,被告即便对传票有异议,也应积极应对,到庭行使自身诉讼权利,提供证据、进行答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