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一)行政复议时效:对行政强拆决定不服,一般要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不过要是其他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就按那个长的期限来。
(二)行政诉讼时效:
1. 直接起诉的,要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 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需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3.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4. 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