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追诉时效不予追究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最高刑罚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则在案件发生后的5年内没有被提起诉讼,就不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犯罪行为所应承担最高刑罚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情况来说,原则上在10年后便失去了被追诉的可能;对于犯罪行为所应承担最高刑罚为10年或更长时间有期徒刑的状况,在案件发生后的15年内未能得到处理,也将不会对其进行刑事追究;
最后,对于犯罪行为所应承担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况,在20年内未被提起诉讼,同样也将不再对其进行刑事追究。
然而,如果在20年后仍然认为必须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那么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