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人员挪用公款该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一)对于单位而言,要明确人员身份性质,区分临时人员是否属于国家机关等特定单位从事公务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做好人员身份档案管理。
(二)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对资金流向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公款或单位资金被挪用。
(三)加强对临时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让其了解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