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之前的贷款要怎么弄
[律师回复] 1、离婚之后,之前夫妻一起贷的款怎么处理,得看这笔贷款到底算啥性质。
2、要是这笔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就得一块偿还。要是俩人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归各的,那就俩人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像那种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另一方后来认可的,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就算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里对这笔债怎么分有说法,那也只对夫妻俩人有用,债主可不管这个,还是能找夫妻任何一个人要全部的钱。要是有一方还的钱超过了协议里自己该承担的那份,就可以找另一方要回来。
3、要是这贷款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得借钱的那个人自己还。比如说,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而且超出了家里日常生活需要,债主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俩人都同意借的,那这笔钱就算个人债务。
4、所以说,离婚的时候得先弄清楚这笔贷款到底是共同的还是个人的,然后再通过商量或者打官司的办法,把还钱的事儿妥善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