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有余额怎么做平
[律师回复] 销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可被理解为应缴税费下的"科目",对这些科目的任何余额均无需进行特别处理,这不仅适用于年度末,同样也适用每月。
1.若每月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的借方有结余,则表示存在留抵金额,无须进行特殊处理;
2.当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的贷方出现余额时,我们可以如下步骤执行会计分录:
首先将借方可选子科目的额度调整入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中借记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然后再将上述引用子科目的金额调整至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中贷记该科目。
最后在缴纳税款时,仅需按照以下步骤执行会计分录:借记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然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