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结束,还能否要求单位再赔偿
[律师回复] 工伤赔偿结束后,在一些法定情况下,是能够要求单位再次赔偿的。
要是原赔偿协议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这类可撤销的情况,劳动者就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把协议撤销掉,然后重新要求单位给出合理赔偿。打个比方,签协议的时候,劳动者没意识到自己的伤有那么严重,结果拿到的赔偿比应得的少很多,这就属于显失公平。
要是工伤之后又有了新病情,或者产生了新费用,而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这些和工伤有关,那劳动者也能让单位赔偿这些新产生的合理费用。比如说工伤复发了,治疗花的医疗费、康复费等,都可以找单位要。
但要是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也都按照协议履行完了,又没有新情况出现,通常就不能再找单位赔偿了。
所以,工伤赔偿结束后能不能再找单位赔偿,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觉得自己有必要再索赔,先跟单位好好商量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可以走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好和工伤相关的各种证据,像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索赔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