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哪些过错情况可以去起诉
[律师回复] (一)男方若发现女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如重婚的结婚登记资料、同居的照片视频、家暴的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虐待遗弃的证人证言、赌博吸毒的相关处罚记录等。
(二)准备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包括财产分割倾向于自己、要求女方给予损害赔偿等。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如实陈述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