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的合资公司离婚时算个人财产吗
[律师回复] 合资公司里由他人代持的股权,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不能直接一刀切判定财产属性,要结合实际场景对应法律逻辑拆分界定。
1、认定为个人财产的场景
当初拿出来投进代持股权的钱,是夫妻其中一方结婚前就已经完全属于自己的私产,两个人也从来没签过任何书面的财产约定,说过这份代持的股权要归夫妻俩一起所有。
这份代持的股权是两个人结婚之后,其中一方靠着别人留下的遗嘱或者单独签的赠与协议拿到的,而且这份文书里清清楚楚写死了,对应的股权权益只归属夫或妻其中某一个人,另一半没份。
夫妻俩早就通过正式的书面财产约定,明确标注这份代持的合资公司股权,只归属夫妻其中一方单独所有。
2、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场景
投进去买这份代持股权的钱,本来就是夫妻俩婚后攒下的共同收入,哪怕明面上的股东名字写的是第三方代持人,实际对应的权益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因为代持的外壳就改变财产本质。
两个人结婚之后才安排的代持股权,全程没有任何书面协议能证明这份权益只归某一方单独所有,不光对应的股权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续靠这笔投资拿到的所有分红、增值收益,同样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3、实操环节的核心规则
不能拿着离婚财产分割的诉求直接去要求划分代持股权,隐名持有股权的夫妻一方,得先到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的专项诉讼,拿出完整的代持协议、出资流水、参与公司实际运营的相关凭证,先把自己实际出资人的身份坐实,之后才能按照前面的界定规则处理对应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当初签代持协议的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和第三方代持人,配偶这边完全没在代持相关文件上留过痕迹,想要主张分割这份股权的话,必须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当初投进股权的钱是出自夫妻共同收入的账户,不然很难越过代持的屏障直接主张财产权益。
从当前家事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来看,越来越多提前安排股权代持的当事人,会在代持搭建的初期就同步配套做好婚内财产属性的书面锁定,避免后续婚姻状态变动时,代持股权的归属出现不必要的争议,这也是当下商事主体和家事法律交叉领域里,很多专业律师都会提前提示客户做好的风险前置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