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鉴定级别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事故鉴定级别,我们需依照其所引发的损害程度加以划分。譬如,在工伤事故领域内,一般会划分为十个级别,其中第一级最为严重,而最后一级则相对较轻。这种分级方式的依据主要在于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受限程度。级别越高,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及生活自理能力的受损程度也就越为严重。
至于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伤残等级同样被划分为了十个层次,最终判定结果将依据伤者的伤残状况,涵盖肢体残疾、精神障碍等多个领域进行综合衡量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